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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收到的第一封情书
这时的我已结婚了,貌似没有baby上中学后已经进入puberty青春期,哪个少男不善钟情,哪个少女不善怀春?
青春期,似懂非懂,对爱情已经有了朦朦胧胧的期待和憧憬。
开始知道美了,也知道看见自己喜欢的男孩怦然心动,我性取向和身体发育很正常,呵呵。
那时,夏天,我喜欢穿火红色的衣服,白色的凉鞋,白色的裤子,白白的脸颊,长长的辫子,乌黑的头发飘落在风中。
正值青春期,清纯,满脸青春稚气,神气十足地走在校园里,身边有两个无话不说的死党闺蜜,每日和她们一起开心地玩耍。
她们两个都是美女,一个喜欢跳舞,另一个喜欢唱歌,而我貌似什么都可以对付两下,样样通,却样样松。唯有因为家族遗传的天资聪颖,学习比她俩好一些,我们形影不离,同学们喜欢叫我们三人帮。
我交朋友喜欢少儿精,必须真心相待,互相没有隐瞒。
那时,可谓:恰同学少年,风华正茂。
邻班的一个男生,现在已经记不清是哪个班的了,一天,突然,让我的同桌男生带给我一张纸条。
纸条上白纸黑字地写着:我喜欢你,可不可以相约个时间见面?
这令我大吃一惊,呵呵,他可是学校赫赫有名的混子生啊!莫名其妙,不知道怎么就鬼使神差地看上了我,我可是班级干部,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啊!
收到纸条后,吓得我不敢一个人回家,怕他和他的狐朋狗友在路上拦截我,由我的两个闺蜜陪同我一起回家,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但是,知道3点∶
1.自己不认识他,也不会喜欢他,和他之间永远也不会有什么。
2.但是,也不会出卖他,更绝不会把纸条交给老师和告诉家长,那不是我的风格,讲究够意思才是我的nature.
3.此地无声胜有声,沉默就是最好的拒绝。
于是,在我告诉我的两个闺蜜后,悄悄地把纸条撕掉,权当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。
本以为,事情就到此结束了。
想不到,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,不知道哪位神仙告诉了老师。
结果,一日,老师把我找去,狠狠地批了一顿,说,这么大的事,你为什么不告诉老师?你怎么这么有主意?你整天讲究交朋友,够意思,你姐可不是这样.....。
老师家访时说我招风,让妈妈别给我穿太好。
妈妈说,也没有给她穿什么啊!
张老师说,也是啊,可是,她就是和别人不一样。
妈妈说,的确如此,她就是比别人生的白一点儿,显得与众不同,长得并不漂亮。
也许,特立独行终会陪伴我一生一世,Iamaspecialone.
为什么要和别人一样呢?
以前的我讨厌老师在我的鉴定里总有一条,“有个性”这让当时的我很苦恼,恨不得把这几个字用刀抠掉。
而如今随着阅历的增长和人生的前行,吾照单全收,并且希望发扬光大。喜欢做真实的我,我就是一个someonespecial,为什么要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违心地改变自己呢?
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去说去吧!
人生在世,只要问心无愧,对得起生命中的每一个过往就好。
外边没仇人,牢里没亲人,床上没有病人,就是人生最大的成功!
以后,再在校园里见到他,权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,平静地走过去,勇敢面对。
由于我没有向老师和家长告密,他也没有纠缠我和对我报复。
后来才知道,这个男孩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是同一个单位的,都在商业系统工作,并且其父能力通天,擅长摆平各种疑难杂事,其哥哥是我姐姐的知青战友。
前不久听说,这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已经去世,真假不知。
那日,一八中学生介绍一名同学来我这里学英语,人还没到呢,他的光辉事迹已经传到我耳朵里,说,该生给一名女生写情书,情书被该女生复印后,发到班级每人一份,令我哑言。反正,这样的事,我是做不出来,也一点儿都不欣赏此女的所作所为。
你不同意也就罢了,干嘛让人家难堪?不管怎样,人家喜欢你也是真情实意的一颗童心。
呵呵,非常遗憾,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并非是我喜欢的人,并非是我心之向往的白马王子。
有人说,一个人感情开始的早,那么,也会结束的早,也许的确如此。
现在的我已经看破红尘,不玩感情游戏,觉得太浪费身心和时间,不值得。已经心如止水,成了绝缘体,轻易不会过电。
要爱就爱个天翻地覆,身心全在一起,否则,宁可孤独,也不违心,绝不会委曲求全。
在我的生活里没有羡慕嫉妒恨,渴望人生完美和温暖,但是更坚信:sometimes有时,一个人的风景比貌合神离的两个人的风景更美。
那时候,最喜欢读的书是“少年维特之烦恼”。有谁读过这本书?或者谁记得这本书?
时光越走越远,往事却越来越清晰.....
多少青春已不在,多少情怀已更改,多少故人已离去!
一生这么短,记忆却那么长。